博泰车联(02889) - 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博泰車聯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 職責和議事規則 1. 成員 2. 秘書 3. 會議 – 1 – 1.1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須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且提名委 員會的大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應委任至少一名不 同性別的董事。 1.2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委員會中之獨 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1.3 提名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期間 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根據本 規則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2.1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應由公司的公司秘書(「公司秘書」)擔任。 2.2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其他任何具備合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提名委員會 之秘書。 3.1 提名委員會成員可以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於任何時間召開會議。 3.2 任何會議舉行之前須作出適當通知,除非提名委員會全體成員一致通過 豁免該通知。不論所作出之通知期,成員出席會議將被視為成員豁免所需 之通知期。 4. 出席會議 5. 年度股東會 5.1 提名委員會之主席或(如其缺席)提名委員會之其他一名成員(必須為獨立 非執行董事)須出席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