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01359)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信达中国信达(HK:01359)2025-12-31 11:07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5] - 提委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人员组成不符规定,董事会3个月内补足[6] 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董事会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3] - 主任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则代行职责[15]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与争议处理 - 记录初稿5个工作日内提供审阅,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7] - 委员回避争议由其他委员半数以上决议决定[17] - 因回避无法决议则递交董事会并说明情况[17] 规则说明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20] - “关联”含《香港上市规则》“关连”和国际会计准则“关联”[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1] - 规则应在公司和上市地交易所网站公开[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