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30038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斯莱克斯莱克(SZ:300382)2025-12-31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8日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9,247股,1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839.9994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4,839.9994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科莱思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1,330,218股,持股比例89.8483%[19] - 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840,000股,持股比例4.0000%[19] - 苏州智高易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678,264股,持股比例3.6484%[19] - 苏州瑞信众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79,918股,持股比例1.0433%[19] - 上海弘炜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41,600股,持股比例0.9600%[19] - 新美特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30,000股,持股比例0.500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7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9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报[1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7]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