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家联科技家联科技(SZ:301193)2025-12-31 09:47

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1] 重大事项披露 -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3]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3]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3] -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3] 其他事项披露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7] - 出现重大事项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确定接任人员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接任信息[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变更后用途[16]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6]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6]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公司当日、存续期管理机构次1个工作日披露公告[17]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本息,1个工作日内披露[17] - 进入破产程序,知道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8] - 提交破产相关方案等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18] - 发生重大财产处分行为,2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审核后,认为需披露应立即组织起草文件初稿[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