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603806)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福斯特福斯特(SH:603806)2025-12-31 09: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2276 号 致: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福斯特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 28 日实施,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