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津国际控股(02738)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设立与修订 - 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3月23日设立,职权范围于2025年12月30日修订及采纳[2] 成员构成与要求 -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须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成员须具备专业资格或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3] - 若因辞任导致不符合性别多元化要求,董事会须于三个月内委任合资格成员[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必须为独立董事[3] - 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例会[7] - 会议通知须提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发送,议程及辅助文件须至少于会议前三日提供[7] - 会议纪要及书面决议由公司秘书保存至少七年[8] - 委员会主席(或另一名独董成员,或其缺席时的替任人)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9] 委员会职责与权力 -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确保运作获得充足资源[10] - 委员会需每年至少一次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11] - 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会面两次以审阅财务资料[15] - 每年至少审阅一次集团举报政策及程序的有效性[16] - 职权范围须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并必要时更新[22] - 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活动及重大影响事宜[21] - 审核委员会成员须关注会计政策及实务变动等重大财务汇报判断事项[15] - 审核公司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提改进建议[16] - 设立及审阅关于聘用现任或前任审计机构雇员的政策[14] - 确保非审计服务不损害核数师独立性或客观性并考虑相关因素[12] - 审核委员会应公开提供其职权范围并解释职能和权力[26] 过渡安排 - 对不符合新规定的现任成员设合理过渡期,董事会确保符合规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