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宇环数控宇环数控(SZ:002903)2025-12-30 12: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17年9月15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669.8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69.8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669.8万股[13] 股东信息 - 许世雄认购3060万股,股份比例51.00%,出资时间2012.10.1[12] - 许燕鸣认购675万股,股份比例11.25%,出资时间2012.10.1[12] - 许亮认购390万股,股份比例6.50%,出资时间2012.10.1[12] - 周晓红认购360万股,股份比例6.00%,出资时间2012.10.1[12] - 公司发起人认购6000万股,股份比例100.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36][3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7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7][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4] 信息披露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7]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7]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7] 其他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0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十五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7][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存续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4]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