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600530) - 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30日 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召开,北京双安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席向阳 律师、张丽华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 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