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改)
浦东金桥浦东金桥(SH:600639)2025-12-30 11:18

附件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条款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若有抵 触的,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 113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 内召开。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改)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本公司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