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国际(00517) - 持续关连交易 - 新委托管理服务主协议
上市規則的涵義 中遠海運及香港中遠海運( 分別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及直接控股公司 )連同 其 各自 的 聯 繫人 為 本公 司 的 關連 人 士 。因 此 , 根據 上 市 規則 第 14A 章 , 新 委託 管理服務主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17) 持續關連交易 新委託管理服務主協議 持續關連交易 根 據上 市 規 則第 14A 章 , 本 集團 一 直 根據 現 有 委託 管 理 服務 主 協 議與 香 港 中遠 海運集團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現有委託管理服務主協議將 於2025年12月31日屆滿,預期本集團其後將繼續不時進行與現有委託管理服務 主協議項下的交易屬同類性質的交易。鑒於上述事宜,於2025年12月30日,本 公司、香港中遠海運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