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000813) -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德展健康德展健康(SZ:000813)2025-12-30 11:04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特殊关联交易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会[1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关联交易披露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8][19] - 关联交易公告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9] 日常关联交易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审议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3] 特定交易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24]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