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002822) -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中装建设中装建设(SZ:002822)2025-12-30 11:01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对深圳市 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 请,并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公司的 管理人。2025 年 12 月 18 日,贵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由中装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 根据中装公司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执行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现就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情况报 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 中装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获得贵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4 个月,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一致。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的,监 督期限亦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届满。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重整计划视为执 行完毕: 1.重整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