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6] 其他报告要求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发行前公告[1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1]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按规定处理[19]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2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3][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32]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6]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5]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0]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信息披露需董事会秘书编制或审核,报深交所审核后公告[41] - 重大事件且不需审批的信息披露由职能部门报告,董事会秘书编制或审核,按流程发布[41] 其他信息披露相关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特定股东[33] - 公司各部门决策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并报告进展[3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43]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重要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4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3]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7] 保密与存档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披露且影响股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61]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62] - 商务谈判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3]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公司应立即披露[6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要设立专卷存档[65] - 董事等履职情况书面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65] - 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络要做好电话文字记录并存档[65] 违规处理与制度修正 - 对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可处分并要求赔偿[67] - 若监管有新规定制度做相应修正[67]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67]
富奥股份(000030)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