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 披露机制,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 际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 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 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 权益。 (二)诚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