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威达山东威达(SZ:002026)2025-12-30 10:3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 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披露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发生失职、 渎职、失误等,造成年报披露工作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修正等情况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