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 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