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山东威达山东威达(SZ:002026)2025-12-30 10:3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 章制度,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持 独立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审计部不得置于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之下,也不得与财务部合署 办公。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 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六条 公司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 员应不少于三人。审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属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 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调人。审计组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由组长、主审、组员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计部的负责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维护股东及债 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