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威达山东威达(SZ:002026)2025-12-30 10:3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指定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为重大事项报告联络人,并向证 券部报备,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联络人拟发生变更,应及时知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在变更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证券部报备。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分、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