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医药(0005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古汉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1、总则 1.1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古汉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2、设立与构成 2.1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 2.4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备 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 等日常工作。 2.4.1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