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奇精机械奇精机械(SH:603677)2025-12-30 09:47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20]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12] 审计工作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及专项审计[14]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12] - 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2]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所有环节及各方面专项管理制度[10][12] 审计审查内容 - 审计部审查对外投资等事项时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8] - 审计部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等内容[20] - 审计部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关注审批程序、交易对方等内容[21]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信息流程等内容[21] 审计激励与处罚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考核[27]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将受到相应处罚[2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公司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公司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公司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1]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公司时间信息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