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股份(0695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须由至少3名成员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公司秘书应主席要求召开[5] - 议程及文件应在预定会议日期最少3天前发送给全体委员[7]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须为2人,且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 - 会议通知须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转发给相关人员[7] - 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投票通过[7] 职责与工作内容 - 每年评审自身有效性和职权范围充分性并提修改建议[7] - 获授权调查职权范围内活动,向员工索取信息[11] - 每年定期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并提建议[12] - 就董事委任、继任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支持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13] - 建立评估董事及高管候选人资格的标准和程序并初审[13] - 制定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并检讨进度[13] - 持续检讨组织领导层需求以确保市场竞争力[13] - 确保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获正式委任函[13] - 检讨及评估公司企业管治指引并提修改建议[13] 其他 - 将职权范围公布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16] - 履行职责应考虑董事会组成及委任等原则[16] - 制定多元化政策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披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