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 《董事、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合理高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 成稳定的经营团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 董事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副总经理,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车间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 第三条 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业绩考核 结果相挂钩,董事及各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