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香港(00218) - 提名委员会的权责范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 萬 宏 源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8) 提名委員會的權責範圍 任命 會議法定人數 5. 會議法定人數應由兩位委員會成員組成。 會議次數 6. 委員會會議應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權力 7. 由董事局授權,制定提名董事的政策及向董事局提出建議。 1. 董事局議決通過成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成員 2.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局委任;且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 委員會主席應由董事局委任,並由董事局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4. 本公司應為提名委員會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1 責任 匯報程序 10.委員會應將委員會會議記錄向各委員傳閱。 11.委員會應向董事局匯報其決定或建議,除非受法律或監管限制所限而不能作此匯報。 2025 年 12 月 2 8. 為協助委員會委員履行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