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修订 - 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03年5月24日审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一次修订,2026年1月16日拟第二次修订[1]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董事候选人经审议、审查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案[5] - 董事候选人数多于规定时差额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6] - 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票数计算方式[7] - 选票表决票数超规定无效,不超则有效[8]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10] - 当选董事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