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 品")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