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双塔食品双塔食品(SZ:002481)2025-12-30 08:0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 品")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