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 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以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向董 事会报告。 第六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 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 第七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