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0006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渤海股份渤海股份(SZ:000605)2025-12-29 12:0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 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被宣告缓刑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