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0007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出现时应两个月内召开[11]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股东会主持与表决 - 董事长等按顺序主持股东会,特殊情况有相应主持规则[3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股东会相关比例与事项 - 股东会审议担保等事项涉及多个比例标准[6][8] - 公司交易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权利与限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董事候选人等[18][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其他规定 - 公司实施派现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3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需特别提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