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提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独立董事决策与会议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0]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20] - 在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会议资料十年[2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2]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