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 - 四川长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负责关联交易申请的受理; (二)负责跟踪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建立关联交易业务台账,并定期 或根据需要对关联交易进行汇总和统计; (三)负责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1 -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遵循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