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 - 四川长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四川长虹四川长虹(SH:600839)2025-12-29 11: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上市公司治 理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并 购重组、投融资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及 履职需要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参加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的任职培 训和后续培训,并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任职或培训证明。 第三章 培训组织 - 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 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