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 - 四川长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于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