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 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