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 -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联电子新联电子(SZ:002546)2025-12-29 10:32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中 国 • 南 京 •建 邺 区 泰 山 路 157号 15楼 邮 编 210019 电 话 : 025-83345200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春香律师、韦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 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临时 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