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建元信托建元信托(SH:600816)2025-12-29 10:01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或者与公司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 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制度及 时披露。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 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