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30104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 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完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