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豫园股份豫园股份(SH:600655)2025-12-29 09:1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依据《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授予相关权限。 对于公司贷款事项,股东会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召开会议,核 定当年度贷款规模,以及在此规模内公司以其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对于发 生在当年度贷款规模范围内的贷款及担保事项,股东会可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授权 相关主体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授权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 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