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688396) -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并成为经迁册公司后当日生效)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2]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非担保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公告[5]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非担保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公告[5]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非特定交易,及时披露、审计评估并股东会审议[6]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为持股5%以下股东担保参照执行[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7]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8]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情况披露或重新审议[8]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订立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9]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9] 特殊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无盈利承诺,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解决方案并交易前解决[12] - 九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2] 关联交易流程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审计评估[13] -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13] 关联方利益侵占处理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20] - 因关联方占用资产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减损[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并迁册生效,原制度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