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68865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7] 报告时间要求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日报告[10] - 及时报告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3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日常经营交易,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17] 日常经营交易标准 - 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26] -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26] - 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26] 其他报告事项 - 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8] - 关联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21] - 重大风险事项含外部宏观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等[22] - 重大风险事项涉及具体金额比照重大交易报告标准[2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报告[28]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29] 制度适用范围与生效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等[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事项信息管理及披露,证券投资部协助[7] - 报告义务人对重大事项材料真实性等负责[5] 其他关注事项 - 控股股东等拟提议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关注[30] - 公司董事等人员增减持需履行手续或披露义务[30] 市值定义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