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603839) -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SH:603839)2025-12-27 03: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712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701.6200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8701.62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101]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73]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2]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除外)[13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