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召开第十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物产中大")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