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 (含控股子公司)及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披露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 息; (四)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