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 - 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大连重工大连重工(SZ:002204)2025-12-26 10:4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提高提案内容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重大披露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所有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的提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提案是指具有提案资格的提案人提交的需 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或应董事会要求向董事会汇报的事项,提交 程序同提案的提交程序,格式和内容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的事项,未经董事会 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实施。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提案的提案人。 (一)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