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000876)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接受新 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