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方股份四方股份(SH:601126)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各 部门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有关的人员,上述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 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