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四方股份四方股份(SH:601126)2025-12-26 08:1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其他 任何人或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 第 1 页 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本办法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 财务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