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四方继保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