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600195)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牧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 公平。 第三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 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如需采用外文文本的, 应当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 文文本为准。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 1 书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