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601016)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节能风电节能风电(SH:601016)2025-12-26 07:46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法律(合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处理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